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大气环境监督保护,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老边生态环境分局结合本区实际,特起草《营口市老边区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并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1月5日,通过老边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