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全程管控原则,提升城市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水平。
2、针对辖区在建工程,实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开工前备案制度,重点审查垃圾量估算,强化源头减量与规范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3、建筑垃圾处置需事前核准,严审运输与消纳合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违规将依法处罚。
4、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准入核准制,要求企业具备资质与合规车辆,严格执行路线、密闭运输规定,并接受多部门联合监管与执法。
5、建筑垃圾处置要求具备合规场地、设备与制度,按规定进行环保处理并记录台账,接受多部门联合监管。
6、建筑垃圾转移实施联单管理,涵盖产生、运输至处置的全流程信息流转与核验,形成闭环可追溯记录,实现全过程透明监管。
7、对居民及临街门市装修垃圾实行分类投放、袋装清运,依托物业与社区登记监管,委托合规单位转运处置,落实“谁产生、谁付费”原则。
8、建立建筑垃圾联合执法机制,城管牵头,多部门联动,通过定期会商与协同行动,共享信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处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