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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营口市医保中心老边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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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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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共同富裕,积极响应国家、省、市税务部门、医保部门、财政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具体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加强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有效提升参保覆盖率的工作方案》(营医保{2023}48号)、《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营医保{2023}60号)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加快建设覆盖全区、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全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 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本着“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确定我区长期执行并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流程。明确由政府为主导,税务部门为征缴主体,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自然年度一次性缴纳,缴费金额按照上级行政部门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1.集中缴费期:通过社区(村)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续保缴费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院校、托幼机构参保缴费的学生和未成年人,续保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缴费期的,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2.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贫困群体参保费用由政府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3.在集中缴费期后,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包括中断缴费后重 新缴费的)可于工作日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参保。同时需设置待遇等待期,等待期为60天,等待期满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税务部门为征缴主体,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的缴费和宣传工作,建立符合城乡居民特点的征缴方式,与医保经务业务系统紧密衔接和数据共享,保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更加及时、便捷。

(二)医保部门负责协助税务对接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政策 解读、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其他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缴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下辖社区(村)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文件政策、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宣传;完成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等工作;依托政务服务网为居民提供医保业务的网络代办服务。

(四)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幼机构在 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向医保部门提供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学 籍人数,汇总每年学生的参保缴费情况,并依托政务服务网为学生提供医保经办业务的网络代办服务。

(五)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将贫困人群信息及时更新上报至市级对应部门,医保部门根据上级部门提供的贫困人群信息进行参保缴费和身份变更等信息的录入。

(六)代收银行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代收工作,并依托营业网点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五、工作要求

我区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对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工作的重视。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构建起镇(街道)、村(社区)、代征银行机构三级参保组织体系。层层落实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每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加强政策宣传,构建起新型高效的医保政策宣传体系,多渠道多形式、高频次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参保缴费宣传,不断强化群众参保意识,提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扩大医保政策宣传队伍,把社区网格员、各代征银行营业网点纳入到医保政策宣传队伍,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有效拓展医保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传 主阵地建设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手段运用;加强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联动和协同配合,精准做好贫困人口、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参保工作。

附件: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扩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我区现成立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本着“便民、务实、高 效”的原则,确定我区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流程,确保按要求完成我区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二、成员单位

组  长:张  睿 区常委、副区长

成  员:朱  涛 区教育局

王  妍 区民政局

李  刚 区财政局

冯明卓 区税务局

刘方毅 区乡村振兴局

吕松霖 老边街道办事处

刘  峰 柳树镇

王腾飞 路南镇

陈  亮 边城镇

张冬清 区医保分中心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医保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医保中心主任张冬清同志兼任,业务联系人商永成。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职责分工,主动做好本系统、本领域的保费收缴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成员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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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关于《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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