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老边老城区城市更新及实际建设推进中产生了新的具体需求。为更好地适应区域发展新形势,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现拟调整龙山大街以东、文化路以北、花园路以南局部地块的用地性质,我局于2026年5月在营口市规划院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龙山大街以东、文化路以北、花园路以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必要性论证会,与会专家对《龙山大街以东、文化路以北、花园路以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图则》进行审查,一致认为上述地块图则调整,从国土空间规划角度为微调,此次调整有利于推动老城区建设,解决闲置土地问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故专家组原则同意此修改意见。现将该调整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电话联系:0417-3865102。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3日共7天(不含节假日和休息日)。
附:调整方案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