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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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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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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蓝图的承上启下之年。一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立足区域发展实际,以强化基层法治基础、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政府治理效能,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我区始终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常态化学习机制。一是强化顶层示范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区委中心组全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研讨5次,深入解读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为全区树立了标杆。二是推动学习全面覆盖。以区委中心组学习为牵引,带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400余场次,实现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形成了层层传导、压茬推进的良好局面。三是深化教育培训实效。在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中专门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全年安排14学时,紧扣“十一个坚持”,采取专题教学、案例剖析、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基层依法行政实际,着力提升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四是落实常态化学法制度。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全年组织30余名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了《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新修订或与当前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原文领学、要点解读、责任剖析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了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深化平安建设,创新治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我区将平安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石,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目标,积极探索符合区域特点的治理新路径。一是打造社会治理“一站式”枢纽。高标准、高效率建成区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整合盘活闲置国有资产2100平方米,创新推行“1938”工作模式和“1+7+9+15”一体化运行机制。中心严格遵循“咨询引导—分类分流—精准处置—跟踪督办”标准化流程,构建了“统一受理、分类流转、限时办结、闭环管理”的工作体系,实现了群众信访诉求、矛盾纠纷、法律服务等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自运行以来,中心累计接待群众1.7万余人次,成功办理各类事项5798件,有效吸附化解了大量基层矛盾,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和“减压阀”。二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健全完善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实现全覆盖,并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02名,确保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通过定期举办业务轮训、案例研讨、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调解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成功调解29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特别是针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物业管理等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0余次,提前介入、有效化解了一批风险隐患。三是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全面应用“矫务通”等智慧矫正平台,实现对94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动态监管,确保监管措施精准到位、教育帮扶有效开展,全年未发生脱管、漏管及重大重新犯罪案件。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全链条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全年规范衔接59名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达100%。同时,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和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践行法治为民,聚焦急难愁盼,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我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一是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入调研摸排,最终确定并全力推进10项区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涵盖消防安全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强化、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阵地建设等多个民生重点领域。制定印发专项实施通知,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过程督导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实事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二是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针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催生的新就业形态,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等单位主动适应变化,坚持以事实劳动关系为判定核心,精准界定法律关系。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仲裁员处理新型劳动争议的能力。同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设法律咨询专栏、送法进平台企业等方式,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全年受理并审结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57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升级,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受理门槛,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7件,无偿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深化律师参与信访化解、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改革,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我区将法治作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推动2631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平台、705项依申请类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大力推行“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二是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去年基础上新增6个“一件事”集成办理场景,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材料精简,大幅压减办理环节、时间和成本。系统编制并动态更新《“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帮办代办专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服务。三是提升12345热线服务效能。深入推进热线归并优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实行诉求分级分类快速响应和全流程台账式管理。全年累计受理企业群众各类诉求6198件,响应速度持续提升,平均响应时长压缩至2小时以内,办结率99.57%,群众满意率95.04%,使之成为政府感知社情民意、精准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渠道。

(五)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制约监督,提升依法行政公信力

我区着力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方案,并邀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全程参与指导。行动期间,通过线索征集、案卷评查、实地督导、座谈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全区涉企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累计收集核查问题线索10070条,评查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136本,对16家重点执法单位进行了现场督导,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0项。二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齐配强执法记录设备,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明确法制审核范围和标准,确保执法行为规范、过程透明、决定合法。三是优化涉企执法方式。坚持以“首违不罚”工作要求为引领,严格遵循“非必要不打扰、招手即到、无事不扰”的执法理念,统筹推进各领域联合执法。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营口市“包容审慎”免罚事项清单》,将工作要求精准转化为执法实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宽严相济推进依法行政。一方面,牢牢把握“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核心要义,清晰界定“首违轻微”与“严重违法”的界限,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今年以来累计作出“首违不罚”决定14件,涉及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多领域,既守住了执法底线,又彰显了执法温度;另一方面,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任务实行统一审核、集中确认,持续强化联合执法统筹力度。2025年以来,共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任务42项,其中联合检查任务26项,联合占比达61.9%,有效减少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宽松便捷的法治环境。

(六)拓展普法阵地,繁荣法治文化,营造全民守法浓厚氛围

我区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建强实体普法阵地。因地制宜打造群众身边的法治文化景观,在辖区主要公交站点嵌入法治宣传元素,在20余辆公交车厢内布置普法海报,打造流动普法线;精心建设占地60.34平方米的社区法治公园长廊,设置15个法治主题宣传栏;以学校为试点,建成集法治文化墙、图书角、多媒体播放区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阵地。二是丰富普法宣传活动。紧紧抓住“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开展“送法上门”活动50余场,覆盖群众超万人次。三是创新普法传播方式。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制作发布一批普法短视频、动漫、图解等产品,全年通过各类平台发布普法短视频45条、网络宣传文章30余篇,其中10余篇被省级媒体转载,线上普法覆盖面不断扩大,法治精神日益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区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均衡性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仍有差距,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工作落实的力度和深度不均衡,一些任务推进相对迟缓,特色亮点不够突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部分执法领域仍存在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严谨、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够合理等问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尚未完全根除,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培训。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竞争力有待增强。在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涉企纠纷的多元化解、对市场主体的精准法律服务等方面,还存在提升空间,少数单位和人员服务意识、主动担当精神不足,与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相比仍有差距。

三、2026年工作思路与重点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我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努力推动法治老边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执法温度和公信力。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紧扣《辽宁省司法厅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2026版)》要求,锚定“确保在短期内实现明显好转、根本好转,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总目标,以法治软实力赋能发展硬环境。强化制度保障,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双重关口,筑牢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拓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场景,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政策宣讲”,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区综治中心实体化、实战化水平。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法治力量下沉。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五)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认真抓好“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科学谋划新一轮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载体,加强以案释法,突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我区将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老边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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