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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最高抵扣800元!老边区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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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保障,落实民政部、财政部相关部署,依据《营口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老边区启动面向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电子消费券形式)。这是老边区首次以消费补贴形式支持失能老人照护服务,将精准匹配失能群体的养老服务刚需。

一、什么是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这是老边区首次以消费补贴形式,来支持中度及以上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非现金),抵扣养老服务费用。

二、谁能领?

申领条件:

60周岁及以上,居住在老边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不可申领的情况(避免重复补助):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补贴的老年人。

三、怎么领?

申请渠道:

通过手机端下载“民政通”App软件或辽宁民政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民政通”小程序登录。老年人及其代办人通过线上注册个人账号提交申请。

发放流程:

首次申请:评估后符合中度以上失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

后续发放:每月1日自动发放当月消费券至个人“民政通”账户。

使用规则:

消费券为非现金电子券,仅可抵扣养老服务费用;

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领取、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四、能省多少钱?

 

注:机构、社区、居家三类服务消费券三选一,不可重复申领。

五、哪些服务能抵扣?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具体以《辽宁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附件1)为准,根据国家要求适时调整。

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30天)、短期喘息服务(入住1-30天)。

附件1:附件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六、消费补贴项目群众咨询热线

老边区民政局 0417-3965505

七、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自愿申请,通过“民政通”(含APP、小程序)线上注册个人账号,提交领取消费券申请。

二维码:

微信扫码进入民政通小程序

1.登录“民政通”。“民政通”目前已开通手机App客户端和小程序,通过手机端下载App软件或辽宁民政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民政通”小程序登录。

 

2.注册“民政通”。进入消费补贴专题界面,点击个人中心,选择“注册”,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完成用户注册。

3.申请获取消费券。

(1)注册后通过“民政通”首页>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个人中心,进入我的信息,在标签处可查看失能等级,若显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进入专题界面,点击“养老消费券领取”,系统将自动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到账户。

(2)若暂无老年人能力等级标签,在“民政通”主页面点击“能力等级评估申请”,自行预约评估服务。经评估后,老年人信息显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标签的进入专题界面,通过“养老消费券领取”,系统将自动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

八、服务机构要求

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机构应主动联系属地民政部门通过平台进行资格认证。

1.养老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具备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能力,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3.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法注册登记设立、正常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类相关内容,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

4.禁入情形:

(1)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不能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2)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不得纳入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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