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营口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营口市气象台联合会商研判结果,按照《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营政办〔2024〕58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决定于3月26日15时起启动老边区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
Ⅲ级响应措施(黄色预警)
1.公众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孕妇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免疫力低下的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户外运动和户外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2)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绿色出行;驻车及时熄火, 减少车辆原地怠速排放。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对清单中确定的黄色预警下的涉气污染源实施应急减排措施。
(2)扬尘源减排措施
a.加强建筑施工工地规范化管理,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
b.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3)移动源减排措施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对发现违规上路车辆进行查处。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内限制三轮汽车、拖拉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等通行。
(4)其他减排措施
a.严禁秸秆焚烧。
b.严禁露天垃圾焚烧。
c.禁止烟花爆竹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