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问题编号7:建筑垃圾处置存在设施建设滞后,处置能力不足问题。
二、整改目标
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能力。
三、整改措施
1.各县(市)区按照《营口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临时指定建筑垃圾处置点,暂时性解决建筑垃圾出口的问题。
2.市主城区及鲅鱼圈区通过招商的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建筑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在营口市辽河经济开发区东海大街北,凯旋路西位置建立了一座建筑垃圾中转站。该中转站用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可堆放约38790立方米建筑垃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54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