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问题编号8:部分城市不同程度存在建筑垃圾核准备案不到位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面推进建筑垃圾核准备案工作。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切实按照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要求,推动全过程管理工作。
2.市综合执法局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建筑垃圾核准备案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根据省厅工作部署,建筑垃圾 “备案、核准” 业务统一由建设单位至营口市审批大厅 A42 号窗口办理,我区老边城管执法中心负责通知相关事宜,不再承担审批职责。对通知后仍未办理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规予以处罚。
2.严格执行核准运输单位、核准运输车辆、核准消纳去向“三项核准”机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54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