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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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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资金信用证明;

(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1. 房屋产权证明及租房协议。

2. 章程。

3.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4. 固定IP地址证明。

5. 营业场所的平面图、场所位置图。

6. 工商营业执照。

7. 资金证明。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 场所工作人员名单。

10.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资质证明。

11.技术监管措施确认单。

12.信息安全证明。

办理材料及目录:

1、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2、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原件

3、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原件

4、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

5、章程

6、租房协议原件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8、房产证明原件

9、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

10、ISP接入意向书原件

11、工商执照副本原件

12、容缺受理承诺书

办理地点:老边区行政审批局综合服务科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均可办理

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3866152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417-3866152

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查

3、决定

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办理情况: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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