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营口中天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处罚相对人名称 营口中天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811MA0QELER40
单位法定代表人 于洪波
文书号 营边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6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16 10:10
处罚内容 给予营口中天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7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事由 2025年5月8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姜鹏、王世阳在对营口中天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营口中天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无值班人员,存在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辽宁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辽宁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 营口市老边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数据来源 营口市老边区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