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老边区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老边区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老边区商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营口市老边区商务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市财政事务中心: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我们制定了《营口市老边区商务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营口市老边区商务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营口市老边区商务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营口市老边区商务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局办公室负责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决算”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经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老边区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外事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规章草案,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开拓国际市场等贸易促进活动;推动出口基地的建设发展。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对外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和促进活动;管理全区技术进出口、设备进出口和国际招标;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协调服务以及统计、监督和绩效考评等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联络异地商会。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
(十二)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按有关规定指导和管理全区境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审查等职责,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对外投资的有关政策,依法备案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区重大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调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承担区海洋权益维护和涉外渔业纠纷处理工作。
(十四)管理我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并开展我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组织接待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我区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五)承办区级领导同志出访和邀请国外有关人员来访的具体事宜;按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审批事项;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报批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区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区突发事件,参与处置区内涉外突发事件。
(十六)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我区涉及香港、澳门有关事务。
(十八)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营口市老边区商务局要加强全区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出口工作。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拟订并联合发布。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商务局负责拟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及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为纳入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老边区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99.2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2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99.2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9.26万元;
2.项目支出3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3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2.7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招商引资力度加大,项目支出多。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辽宁省财政厅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辽宁省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辽宁省财政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辽宁省财政厅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20万元,比上年增加17.65万元,增长75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比上年增加17.65万元,增长751%。主要原因为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有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3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交回国库。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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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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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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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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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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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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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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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3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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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35 |
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3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老边区商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