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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 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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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营边民发〔2025〕27号)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局办公室负责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决算”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牵头拟定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基层政权指导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

2.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事务中心(营口市老边区     婚姻登记处)

 

第三部分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678.0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8.9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0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678.0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37.11万元;

2.项目支出2240.95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6个,涉及资金2240.95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27.2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专项资金共26个,涉及资金2240.95万元。其中:低保工作经费(2025)项目8万元;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2025)项目13万元;老人生活补贴(2025)项目384万元;彩票公益金老年福利营财指社(2023)60号(23年结转)24年项目10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25)项目4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25)312万元;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2025)项目42万元;儿童主任培训收养评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抽查经费(2025)项目1万元;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营财指社(2023)894项目32.4万元;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营财指社(2023)902项目6.1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营财指社(2023)881项目11.64万元;老龄事业费(2025)项目4万元;2024年省财政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资金(23.5069)项目4.8万元;20224年基层城乡低保工作经费(24.92)项目13.61万元;24年省彩票公益金支持民政事业(24.503)项目3.6万元;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24.677)项目16.39万元;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省级直达补助金(24.300)项目21.55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6万元;2024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4.813)项目13.09万元;2025-城乡低保项目1185万元;2025-临时救助补助项目22万元;区划地名勘界维护费(2025)项目1.6万元;婚姻登记业务费(2025)项目2.96万元;慈善总会经费(2025)项目8万元;托管中心经费(2025)项目26.37万元;五保机构运行经费(2025)项目49.8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辽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年

2025年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

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6

6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6个,涉及资金2240.95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

 

 

 

 

 

 

 

 

 


 

第五部分 2025年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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