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25

【字号:

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中小学: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我们制定了《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局财务科负责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决算”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全区教育工作年度发展计划、中长期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和行政复议工作。研究、起草有关地方综合性教育的政策和措施。检查指导全区依法治教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招生考试和毕业生升学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国家规定的各类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接收和就业指导工作。

(五)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家和省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区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拟订全区中小学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校长的继续教育工作。

(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安全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勤工俭学,宏观指导和管理全区校办产业和劳动技术教育工作。

(十)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校舍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

(十一)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各类学校的工作。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指导全区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推广普通话。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营口市老边区职业教育中心

2.营口市老边区育才小学

3.营口市老边区实验小学

4.营口市老边区实验中学

5.营口市老边区幼儿园

6.营口市老边区教师进修学校

7.营口市老边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8.营口市老边区机关幼儿园

9.营口市实验学校东湖幼儿园

10.营口市英才实验学校

 

 

 

 

 

 

 

 

 

 

 

 

 

 

 

 

 

 

 

 

第三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0760.7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60.7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0760.7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796.25万元;

2.项目支出3964.46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6个,涉及资金3964.46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1445.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上年有在建工程。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06.02万元,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13万元,比上年增加3.64万元,增长38.8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1)年

2025年

合计

 

13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7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7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 个,涉及资金215.45 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XX%。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

 

 

 

 

 

 

 

 

 


 

第五部分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部门预算批复表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