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单位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单位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局办公室负责我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局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局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局文件。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单位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决算”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区财政局批复的单位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基本情况。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局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群办
负责机关党建、宣传、纪检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妇联、工会、团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部门各项指示、决定,组织安排党组、支部各种会议和社区重要活动;组织落实上级领导部门通知的有关会议和活动,负责党组决议、决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等各类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党组及党组各部门以党组名义发出公文的处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投资环保审批科
负责投资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经济和信息化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负责与审批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本领域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动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市政审批科
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市政建设、人民防空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负责与审批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受本领域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动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建设工程审批科
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建设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负责与审批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受本领域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动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场服务审批科
负责市场准入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负责与审批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本领域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进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食药审批科
负责食品药品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负责与审批业务关联部门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本领域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进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卫计审批科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负责与审批业务关联部门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本领域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进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会事务审批科
负责交通运输、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服务业、档案等社会事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负责与审批业务关联部门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本领域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进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涉农事务审批科
负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农业机械、海洋渔业等涉农事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负责与审批业务关联部门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本领域审管信息及文件;负责推进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无差别综合受理科
负责进驻到审批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无差别受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审改科
负责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创新工作。负责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推进一体化服务平台的应用。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实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机构建设。负责政务服务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人员考核和指导服务工作。
负责编制公开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实现动态调整。负责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订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负责推动相互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一次申请一次办结,推行全区“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十三)12345诉求科
负责营商环境建设(项目管家、政府失信、企业诉求等)负责分派、审核、办理、协调、跟踪督办12345服务热线上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评议政风行风,收集和分析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负责受理12345服务热线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重要社会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受理协调解决人民网区委书记留言板、区长信箱等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对全区政府部门及各镇、街和公共服务等单位公开电话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十四)大数据管理科
负责大数据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相关衍生产业发展、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管理;负责各科室、审批大厅窗口自动化办公设备软硬件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定期组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进行审批系统知识更新培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档案管理科
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局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工作,以及对档案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负责管理行政审批局各种业务科室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接收行政审批局业务科室的档案资料整理、保管、查询、借阅、开发利用,负责受理办事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正常档案查询等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切实做好档案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保持档案室整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技术审查和现场勘察科
负责与行政审批职能行使相关的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公告、集中审图、联合评估、中介管理等技术审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和实施工作;负责提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处理法律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档案评查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财务科
. 负责单位日常财务核算,工资福利发放、票据管理、纳税申报、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财务科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系统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推动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好财务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按时向局领导汇报财务状况,提出财务评价和运行建议;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单位的资产管理、债权债务、资产清查等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工作,审核、编制上级有关财务报表,并进行综合分析;负责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负责单位的纳税管理,运用税收政策,依法纳税;负责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分类、整理和移交档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资福利、职称、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办理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录用、任免、奖惩、考核、培训、因公出国(境)政审等手续;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或续签,以及职务任免、调配、解聘、离退休的申请报批手续;负责整理归纳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各类人力资源状况的统计、调整、查询等工作;按照组织部和人事局规定及时办理社保、医保等相关费用的申报及费用缴纳事宜;负责人事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工资年报、工资水平调查的报表等);事业单位工资库系统管理,工作人员的涨薪,调转,工资库入录及离退休办理;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职务晋升及职称聘任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本级
第三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单
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19.1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1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19.1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19.19;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6.4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4万元,主要包括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护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2.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5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2.35 |
2.35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2.35 |
2.35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35 |
2.35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应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0个,实际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个,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
第五部分 2025年营口市老边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本级单位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