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
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
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营边委组发[2025]4号)
机关各科室、区党员干部教育中心: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我们制定了《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我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部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决算”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
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途径和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的教育工作,主管全区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员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
(二)提出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奖惩、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全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区委、人大、政协、法检及群团机关参照执行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镇、街党政领导班子的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协助管理部分市驻区单位的领导班子。
(三)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参与拟定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四)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五)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区委管理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镇街和区直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区知识分子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参与拟定知识分子政策,检查知识分子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七)负责全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拟定退(离)休干部的方针、政策。
(八)负责全区组织和干部的工作方针、政策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处理有关组织和干部工作的来信来访。
(九)负责全区老干部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直属机关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审批区直属机关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负责指导区直属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区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和团的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本级
2.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党员干部教育中心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698.8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8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698.8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35.04万元;
2.项目支出263.85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人员上的增加产生的基本支出的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61.83万元;公用经费12.3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4.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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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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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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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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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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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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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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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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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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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4.7 |
4.7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7个,涉及资金263.85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中国共产党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