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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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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营边纪办〔2025〕1号)

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我们制定了《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和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纪委办公室负责我委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委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委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决算”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街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街)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8)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制定的有关政策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本级和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有关部门、各镇(街)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镇(街)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履行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营口市老边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628.4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8.4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628.4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14.30万元;

2.项目支出614.17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47.5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541.8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工作需要增加的人员以及新增的项目。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需列出所有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21.15万元,比上年增加2.35万元,增长1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21.15万元,比上年增加2.35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一台。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年

2025年

合计

18.8

21.1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8

21.1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18.8

21.15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47.5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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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2025年中国共产党营口市老边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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