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根据《“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为做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摸清底数。各镇(街)要切实摸清脱贫家庭新增长劳动力底数,掌握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摸清雨露计划往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应届毕业生就业意愿。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台账。针对未就业“雨露计划”毕业生,配合人社部门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雨露计划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帮助其实现就业,确保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升学+参军)不低于90%。
二、及时完善系统数据。按照《关于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雨露计划模块要专人维护,9月30日前,各镇(街)要将2024年雨露计划毕业生全部在系统中标注完成。系统中现有数据要逐人核实,多余人员进行删除,添加遗漏人员,并完善相关信息。及时维护毕业生就业信息,录入补助发放情况。省厅将每月统计毕业生就业及补助发放情况,季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增强服务意识。要严格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凡符合条件的雨露计划学生,务必在一个学年内发放当年补助金,毕业生要在毕业当年发放完毕(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确保系统中标注为在校的雨露计划学生当年落实补助。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家庭成员均在外地无法申领补助的学生,工作人员要主动做为,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四、创新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农业农村局会积极与人社部门进行对接,通过数据共享、定期会商、调研走访等手段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为“雨露计划”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利用毕业季就业季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将活动通知到每名“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并组织有就业需求的毕业生积极参与,脱贫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
老边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