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12-12

【字号:

分享:

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
序号 管理领域 行政执法处罚事项 是否制定不予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是否制定减轻、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法定依据 权力层级
1 教育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

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

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省市县
2 教育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

办民办学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

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

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举办、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在民办学校筹设期内招生的,依照民办教育促

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省市县
3 教育 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举办

幼儿园的行为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4 教育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

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

谋取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省市县
5 教育 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

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

得的入学资格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

收违法所得;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市县
6 教育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存

在作弊或让他人代替自己

参加考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

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

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省市县
7 教育 教职员工侵犯未成年人的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六十条第二款:教职工实施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禁止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有教师资格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纳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至(六)项: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行为:(一)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二)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三)对学生作出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四)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五)持有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视听、图文资料;(六)其他构成性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省市县
8 教育 为按规定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或者制定的校规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五十九条:学校未按本规定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或者制定的校规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由主管教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