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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休学、转学的程序

发布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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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休学流程:

学生因病休学的,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营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收费收据、诊断书或病志等证明材料;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级及以上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经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依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中考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予办理休学。

办理转学的程序:

(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审核材料到老边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营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以下简称“联系表”);

(2)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的户籍、房产等信息,分配到学生到对应学校和班级就读;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审核材料到转入学校报到,转入学校接收学生,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将一份联系表交给转入学校,另一份申请表交回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5)转入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上传联系表原件的电子照片,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

(6)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7)转出学校核办;

(8)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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