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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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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河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监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2)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区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河统计标准;监督检查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3)汇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及其他服务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河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电、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行业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专业统计调查及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城乡建设、对外贸易河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河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6)组织全区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组织、管理、审批或备案全区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8)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9)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系统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

(10)承办区政府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2023年部门预算一级预算单位,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98.9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8.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均0万元。

(二)支出预算98.9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70.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万元);项目支出28.8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2023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营口市老边区统计局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覆盖率达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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