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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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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经济)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经济)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学习新思想,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进步

1、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新党章党规等内容认真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党员活动日”等活动,坚持原原本本学、领导带头学、结合实际学,深学深悟,知行合一,全中心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四个自信”,增强了“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并按上级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开好中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中心领导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并相互提出批评意见。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改正缺点、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

3、扛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中心党支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模范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管党治党责任的任务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每位党支部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了党员干部全覆盖、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二)贯彻新要求,夯实区档案史志中心各项业务建设根基

1、扎实推进档案资源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区直单位到期档案接收工作。加强对列入档案移交计划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二是不断丰富数字档案资源。对馆藏40余个全宗4万余条需要数字化的档案进行细致的统计整理,为下步开展数字化加工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全面加强档案安全保护。进一步完善档案出入库、库房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库房安全管理。定期对库房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对屋面防漏等及时维修改造,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工作。二是抓好全区档案数字化信息安全管理。做好数字档案资源数据备份工作。三是严格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健全了数字化工作场所相关管理制度及台账、信息化设施设备管理与保障等相关制度及台账。四是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对老边区档案信息网站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不断加强网站安全维护,认真开展了网站安全隐患排查,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3、稳步推进档案利用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做好档案查阅利用服务。本着“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超前服务,做好婚姻档案、知青档案、独生子女档案的收集、整理及数字化工作,为民生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保驾护航。利用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实行档案登记外借、档案原件复制、档案查询开立证明等,及时做好借阅登记。二是严格做好档案保密工作,严防档案的散失和泄密。档案资料在提供利用中,严格履行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4、档案业务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一是加强基层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农村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省局要求开展,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土地确权档案工作基本完成。全区土地确权档案整理工作已全面铺开。四是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组织指导人员对全区基层单位进行档案业务指导,促进了中心档案工作水平的提升。

5、政务服务工作成绩显著。三是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简化利用手续,尽可能减少查档时间,增强档案工作服务能力。

6、档案馆利用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档案馆严格按照查阅档案标准规范服务和工作行为,做到“标准化”服务,以档案服务窗口为依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二、机构设置

纳入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二级预算单位的构成: 

无下设机构

第二部分  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62.3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62.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均0万元。

(二)支出预算262.3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35.4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万元);项目支出26.87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2023年预算比2022年预算增加35.8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营口市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加;公务招待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 0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招待费预算比例下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2023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老边区档案管理中心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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