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实验学校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实验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经济)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经济)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营口实验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实验学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校按照确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坚持多渠道全方位的育人原则,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首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校得到贯彻落实。其次,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牢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再次,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目标,突出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构建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运转高效、作用到位的新时代中小学校治理体系。
在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方面明确学校主要职责。
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方面,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满足需要特殊关注学生的需求。包含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不让一名学生受到歧视或欺凌。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注重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增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生活本领等。包含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把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按照建设指南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科学开展心理辅导;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足并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定期开展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质体能健康状况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开设书法课;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方面,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包含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待遇保障机制;制定班主任队伍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交流、培训和基本功比赛,提高班主任组织管理和教育能力;推动教师阅读工作,加强教师教育技能和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应用能力。
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方面,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包含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新作业方式,多布置科学探究式作业;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查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控制考试次数,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营造和谐美丽环境方面,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包含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不法分子入侵、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落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有关要求;突出强化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方面,提升依法科学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等。包含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健全完善章程执行和监督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建立家长学校,设立学校开放日;引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密切学校与社区联系,促进社区代表参与学校治理。
我校始终坚持科学人文的教育原则,树立共进共和,共优共赢,师生学习和命运共同体的新理念,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怀,登高望远,从善如流,尊重理解,和蔼友善,循循善诱,因材施教,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崇尚团结,重视分享,追求共识,凝聚合力,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和不断提高的教育教学质量,营造新时代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共处的氛围,赢得新的美誉度,打造新形象,创造新品牌,收获新口碑。
二、机构设置
纳入营口实验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二级预算单位的构成:
无下设机构
第二部分 营口实验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营口实验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口实验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4903.2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903.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均0万元。
(二)支出预算4903.2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51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3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8.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3万元),项目支出385.29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2023年预算比2022年预算增加654.8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营口实验学校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28.9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营口实验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营口市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实验学校2023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营口实验学校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