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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 141万元分配使用计划

发布时间: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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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省财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指标的通知》(营财指农〔2022〕716号)及《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请市政府审议省财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营农〔2022〕116号)(已在第十七届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中通过)要求,老边区以奖代补资金需尽快拨付给各镇、街。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规〔2019〕3号)要求,资金共计141万元,将用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美丽宜居村创建以及农村户厕运维体系建设。

一、资金使用计划

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用80万元,用于柳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建设。

2、2022年省级美丽宜居村创建10万元,分别用于柳树镇东大平山村和柳树镇西大平山村。

3、农村户厕运维体系建设柳树镇(3228座)26万元,边城镇(1507座)12万元,路南镇(1410座)11万元,街道办事处(179座)2万元,共51万元(6324座)。

二、资金监督管理

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该资金使用计划通过老边区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营口市老边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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