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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投诉问题查处情况公示(2022年)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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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LN 2021

0417

0060

大石桥市沈大高速大石桥收费口周边有很多化工和工业企业,高速口向大石桥方向50米左 右处高速桥下方的河 流,被周边企业直排的污水污染, 水体呈黄 色,周边土壤已变黑变臭,该河流最终汇入辽河。 老边区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大石桥市沈大高速大石桥收费口与营口大石桥市金桥街道办事处黄大村西部、大石桥市经济开发区南部相邻。高速口向大石 桥方向50米左右处高速桥下方的河流为路南河,位于营口老边区境内。

2021年4月18日,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大石桥、老边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对该区域内各自辖区的河段及企业进行包保排查。

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排查,该区域金桥街道办事处共有企业18家,其中涉水企业2家,分别为辽宁锦成化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和辽宁吕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中辽宁锦成化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树脂。经营口市大石桥 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阅转运记录,辽宁锦成化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由辽宁同筑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下属 的老边区造纸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辽宁吕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生产 工业胶粘剂、建筑胶粘剂和装饰胶粘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其余企业生产 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均进入企业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该区域有色园区共有企业21家,园区内涉水企业6家,企业所产工业废水均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园区管网排放至大石桥市有色园区工业水厂处理后排放至胜利河。其所 产生活污水经管网进入北控(大石桥)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胜利河。其余不涉水企业所产生 活污水均进入企业化粪池定期清淘,不外排。

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和老边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自4月份以来,多次对路南河源头段我区沿河工业企业进行徒步排查, 并扩展至该河段周边进行点对点拉网式排查。经查,该区域老边区所属工业企业共计16家,排放废水均为生活废水,产生的 生活废水均排入自家化粪池内,最终由粪污清运车清运。其中仅有1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工业水产生,该企业产生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未发现外排迹象,但发现大石桥境内营大路南侧排水管网有与路南河相连处。雨季雨排水量达到高峰值时, 少量雨水会通过该处流入路南河,大部分雨水沿管线向东流向,经营大路四道涵洞,流向北侧胜利河。

路南河自东向西由两市区交界处流经老边街道、柳树镇、路南镇至营大公路立交桥东侧城市管网进入营口市东部污水处理厂,未入大辽河。经营口大石桥市和营口市老边区工作人员对举报区域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区域内存在“水体呈黄色,周边 土壤已变黑变臭,该河流最终汇入辽河”情况,但确实存在河沟排水不畅,淤阻滞留导致的河水感官欠佳情况。

部分属实 目前,大石桥市政府已完成对营大路金地球加油站东侧、营大路南侧雨排管线与路南河连接处的封堵工作,老边区政府采取相应工程措施,对河道源头段进行整治, 清理河底淤泥,用山皮石、商砼将河底进行硬覆盖,修整连通下游的阻水河段,以达到河水清澈,流动通畅的效果。
2 D2LN2 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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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边区钢铁工业园区辽宁营东陶瓷厂,生产式锅炉通过烟囱排放白色烟尘飘落大量粉尘,该厂内的原料仓库,堆放原料随风飘散产生扬尘污染。。 老边区 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1年4月15日,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辽宁营东陶瓷厂进行检查  ,该单位全称辽宁营东陶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561383080D,行业为陶瓷制品制    造,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2010年建设,2012年投入运行,2010年营口市老边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营环批字〔 2010〕166号),2014年营口市老边区环境保护局验收,(营边环验函〔2014〕4号)。排污许可证编号:

91210800561383080D001U  (简化管理类)。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生产工艺为粉碎—打浆—粉料—成型—干燥抽湿—淋釉—喷涂—烧成—抛光—磨边—包装。主要生产设备球磨机16台、喷雾干燥塔2台、压机10台、干燥    窑2套、喷墨机4台、滚道窑2条、抛光机4台、包装机4台、颚式破碎机1台、热风炉1套等;配套建设的环保设

施:干燥磨边机配套有2套布袋除尘器,压机料车配1套布袋除尘器,喷雾干燥塔配套布袋除尘器+水喷淋。2019- 2020年,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存在的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处罚金额达到170万

元,处理结果均已向社会进行公示。

厂区地面已洒水,建有两处半封闭料库,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露天料场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此问题营口市   老边生态环境分局在2021年4月10日巡查时已经发现,并已立案查处。2021年4月15日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已   委托辽宁科维检验检测公司对该单位喷雾干燥塔废气排放口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   (SO2、NOX、颗粒物)和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检测,2021年4月18日检测报告(辽科维委字2021第0419、辽科维委字2021第0428)数据    显示,该单位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修改单中规定的标准限值;二氧化硫超过《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修改单中规定的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符合《陶   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规定的标准限值。2019年-2020年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存在的超标排   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企业为此投入180万元用于喷雾干燥塔除尘器改造,但从现场检查来看,整治   措施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0日针对该单位二氧化硫超标环境违法问题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已对其立案查处,处罚金额31万元,并向企业下发限制生产告知书。
以上群众投诉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老边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3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417-2206023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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