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环保局关于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老边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2021年随机抽取的5家一般污染源企业开展了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抽查名单如下:
1、营口市老边润丰沥青拌合有限公司
2、营口明志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3、营口市晨晨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4、营口市老边区江滨化工厂
5、营口恒淳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机构:老边区
发布日期:2021-07-22
成文日期:2021-07-2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公告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环保局关于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老边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2021年随机抽取的5家一般污染源企业开展了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抽查名单如下:
1、营口市老边润丰沥青拌合有限公司
2、营口明志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3、营口市晨晨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4、营口市老边区江滨化工厂
5、营口恒淳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