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十、2021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十一、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营口市老边区机要保密技术中心)由区委直属老边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老边区委办所属老边区委员会信息综合办公室、老边区经济社会发展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老边区编委办所属营口市老边区机构编制数据管理中心整合组建。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
(二)协助区委领导法律研究、法律顾问和重要信息收集提供服务保障。
(三)负责建立健全全区信息工作网络;全面履行省、市委信息直报单位工作职责;指导镇街及各单位信息直报工作和信息工作考评;培训基层信息员;做好《老边信息》的编发工作。
(四)负责对国家方针政策的研究和收集国家、省、市出台的最新政策、重大工作部署;为区委决策,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工作。
(五)建立专家库,搞好专家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顾问和特聘专家提供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专家提供决策咨询意见,供区委决策参考。
(六)负责对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跟踪落实检查。负责领导批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七)根据区委总体部署,对全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工作,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党委系统的调研工作。
(八)根据区委领导的指示,组织或参与起草区委有关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文稿。
(九)负责机构编制电子政务、数据管理和中文网络域名注册受理与审核。
(十)负责保密技术服务,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部署,并为涉密会议提供保密技术服务。 (十一)协助负责办理上级下发至区委、区政府及区直各部门的密码电报,指导区直各部门加强密码电报管理工作,做好密码通信的技术保障,管理使用好机要密码设备和电视电话会议设备。做好电视电话会议收听收看的保障等工作。 (十二)协助执行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拟办、传阅、保管、保密、清退及销毁,负责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十三)承担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为2021年部门预算一级预算单位,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的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020.18千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20.18千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0千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千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千元、其他收入均0千元。
(二)支出预算2020.18千元。包括:基本支出2020.18千元(工资福利支出1941.38千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9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千元);项目支出0千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千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千元。2021年预算比2020年预算减少0千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事业运行经费预算71.9千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千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千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44千元,与上年无较大差异。其中: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招待费1.44千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千元,运行费0千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2021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千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千元,购置设备0千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营口市老边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中心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