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3-06

【字号:

分享:

单位全称:营口市老边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老边区东湖大街35号营东大厦主楼3楼

邮政编码:115005

办公电话:0417-3922012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导信息:

 

韩成福 老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党组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持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417-3906826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营口市老边区东湖大街35号营东大厦主楼3楼

个人简历:韩成福,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营口市老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于德洋 老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法制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综合规划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信息化管理室。

办公电话:0417-3906010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营口市老边区东湖大街35号营东大厦主楼3楼

个人简历:于德洋,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营口市老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于珊珊 老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负责分管机关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防灾减灾、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管理、防汛抗旱及台风防御工作。

办公电话:0417-3947310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营口市老边区东湖大街35号营东大厦主楼3楼

个人简历:于珊珊,女,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营口市老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冷冬 老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负责冶金、钢铁等制造业、非煤矿山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备案等管理和监督工作。分管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室、事故调查室、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室、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室。

办公电话:0417-3947310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营口市老边区东湖大街35号营东大厦主楼3楼

个人简历:冷冬,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营口市老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本地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以上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镇街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地震管理工作,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十八)完成区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参与实施特种救援工作,为区党政军领导提供战时防空袭斗争指挥场所。

(十九)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