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相关驻区部门:
2022年10月,区政府办公室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采用技术与人工检查结合的方式,对老边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2年第十轮常态化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44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常态检查,检查率100%,发现不合格网站1个,总体合格率97.72%;市政务服务网不合格(存在5个空白栏目)。
检查发现:盖州市政府、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存在多条错误链接,鲅鱼圈区政府、盖州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网站存在多处错别字。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抽查,共检查132家,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府网站进行了6次常态化检查,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栏目,也无更新不及时情况。
(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府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累计检查9个,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新媒体。
三、近期工作要求
(一)加强网站栏目内容质量管理
各镇街、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质量管理,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及时。要在信息发布前使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纠错系统,有效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
相关镇街及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一是政务新媒体每周至少更新1条信息,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更新应提前报备。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办、省办要求做好政务新媒体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及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变更备案和注销关停,在注销前要继续保持更新。三是对于注销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要注意留存第三方平台关停证明等截屏材料,在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区政府办公室网站管理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