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2022年1月辽宁省制定实施的《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2022年8月营口市制定实施的《营口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营口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及《营口市老边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结合老边区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区政府妇儿工委起草了《老边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老边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20日通过老边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8月2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老边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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