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营口老边汇聚文旅产业园有限公司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4月9日组织召开了营东新城新新路西、东湖大街南、富民路东宗地项目规划条件变更专家审查会,与会专家听取编制单位汇报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修改论证技术方案及有关图件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公共利益和相关利害人的情况下,原则通过营口老边汇聚文旅产业园有限公司提出的规划条件修改论证技术方案。现将上述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电话联系:0417-3865102。
附:1、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方案
2、专家审查会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8日共7日。
营口市老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