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由辽宁沿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周志刚等6户的11宗围海养殖用海项目海域论证报告(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公示报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实名请以书面形式向老边区农业农村局提出。
地址:营口市老边区营东大厦306室
联系人:李绍强,联系电话:0417-3873702
附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老边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