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民兴河入海口的三道沟村渔船临时停靠点至今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经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相关规定及《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辽委办发〔2021]18号)要求,现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该渔船临时停靠点予以关停整改,使用人须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30日内到老边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待相关手续完善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关停后,不准在该停靠点停靠渔船及生产作业。目前在该停靠点驻坞的渔船下坞后不得在该停靠点停靠。
三、老边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停靠点关停后在该停靠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逾期拒不办理海域使用权,将收归国有。
特此通告。
老边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