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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工业园钢铁工业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汽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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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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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营口市老边区工业园钢铁工业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项目基本信息

规划名称:营口市老边区工业园钢铁工业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区域:营口市老边区工业园钢铁工业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 11.28平方公里。其中,主园区四至界限为:西起老边城区龙山大街东300米处,东至示二线与大石桥市接壤,南临营大铁路,北到郑前河,规划面积为约为10.53平方公里。为进一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园区于东南侧新增一片工业区,以城镇开发边界为界限,面积约为0.87平方公里。东南侧区域四至界限为:西起上白线,东至示二线与大石桥市接壤,南临营大铁路,北到渤海东大街。

功能定位:辽宁地区重要的精品钢及其延伸产业、以新材料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型建材业及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具有高品质企业生产环境与旅游特色的营口城市外围新区。

二、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营口市老边区汽保产业基地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家天

联系电话:0417-3866997

电子邮箱:lbqqbzx@126.com

通讯地址:营口市老边区汽保产业基地建设发展中心

三、规划环评工作内容

(1)对规划范围内的环境问题现状进行回顾性评价,识别制约工业园区修编的主要因素。根据规划方案和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识别规划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影响途径和敏感性,选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2)与其他规划、相关政策和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协调性分析。

(3)对规划所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

(4)分析工业园区所在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重点计算大气环境容量和地表水环境容量,提出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5)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和规划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的空间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从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规划的建议和环保对策分析。

(6)提出下一步规划和规划所包含的建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7)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提出公众问卷调查,了解和分析公众对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8)制定规划实施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园区的产业准入条件等。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递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直接送至建设单位。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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