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发展,根据《营口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文件政策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项目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0日,请各有意向的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
申报材料请提交至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职建科,联系电话:0417-3932023。
三、申报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
4.配备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以及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教师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5.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理论培训场所和实训操作场地,同时符合教学及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6.政府补贴培训专业(工种)应在申请单位办学许可范围。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7.有健全的教学、财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8.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申请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规模、开设职业(工种)、师资配备、培训能力、培训等级、主要就业方向、相关管理制度;
3.申请单位法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主要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理论培训场所和实训操作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训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场地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5.具有法律效力的申请单位注册资本及经费来源、资产的证明文件;
6.《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7.其他相关材料。
五、受理机构
本次申报的受理机构为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17-3932023,如需咨询相关政策,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