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由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营口市老边区王连海2宗围海养殖用海项目续期调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老边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417-3873705,联系人:王先生,地址:营口市东湖大街35号营东大厦307办公室。
附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营口市老边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