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营口市老边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听证公告

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30

【字号:

分享:

基准地价是法定公示地价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和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重要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基准地价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三年一次,每隔六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更新。”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组织实施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同时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一)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对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事项举行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30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规定,拟于2024年1月2日对营口市老边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月2日

二、听证会地点: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5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

1、区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分局、交通局、教育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镇(街)代表、房征办、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等单位,上述各单位可选派1名代表参加。

2、其他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听证会申请

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各相关代表,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利用科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9日(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417-3259206

六、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营口市老边区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3.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4.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使用,会后统一收回。

特此公告。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

                                                                     2023年11月30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