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镇切实兑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认真兑现农村独生子女0~14周岁奖励费,2008年共兑现193,145元,中心户长工资12,800元,09年共有21人享受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60周岁父母奖励费
在依法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边城镇严格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实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对生育指标发放、流动人口管理、节育措施落实、都建立档案实行合同化管理。在今年人口普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中,严格法律程序,按要求书写询问笔录、征收决定、完善还款计划等各项法律文书,并逐人装订归档。同时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活动。做到执法人员懂法,处理问题依法、解决问题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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