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边区各中小学:
为持续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区教育局决定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辽宁省教育厅、营口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科学合理划定片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2026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中小学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以此名义掐尖招生。
3.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区教育局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对于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备案。
4.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区教育局主动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理。提前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建立响应机制,指导区域内热点中小学校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5.做好小幼衔接。将入学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实行“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强化探究性、体验式学习。
6.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各学校要同步提高线上线下办理水平,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要用好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稳步推进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等线上办理。要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要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提供。防止通过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7.加强分班管理。做好“阳光分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班工作方案,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阳光分班”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纪检部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下完成,确保分班过程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分班后,严禁校内调班。
8.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营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营教发〔2021〕24号)规定,加强学籍管理员业务培训,组织好小学、初中新生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按照“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规范学生流动管理,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做好接收外国学生招生入学工作。新学期开学后,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各学校新生学籍录入工作进行核查,对未落实“阳光分班”等招生入学工作规定的学校予以追责问责。
二、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
加强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保尽保。
1.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各方法定责任,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入学保障和教育关爱。
2.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一步清理简化证明材料,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要持续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和招生计划,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持有我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向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与居住地学生享受同等入学待遇。
3.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要重点关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落实“一人一案”要求,逐一做好入学安置,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要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形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4.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所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要由相关行业认定部门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后将公示证明等相关材料于7月1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工作部署,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预警机制。要统筹人口出生率、城镇化率、人口流动、产业布局、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定期开展校舍资产、教师配备、装备配置等基本办学条件摸排,分析研判各学段各年度学位余缺状况,进行学位预测预警,积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妥善处理好学校片区划分调整、学校布局调整等,科学全面评估,广泛征求意见,提早向社会公布,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
3.加强监督检查。要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区教育督导室要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4.严肃追责问责。要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持续纠治招生中影响教育公平问题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地方和热点学校的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地方和学校立行立改。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确保安全稳定。各校要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聚焦报名、录取、分班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政策执行偏差、信息公开不足、网络舆论隐患、突发安全事件等风险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前置排查学校办学情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出现学校突然关停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把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切实将安全稳定要求贯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各个环节,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全稳妥进行。
6.积极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对于泛化炒作“教育内卷”“中考状元”“升学率”等话题,以及攻击抹黑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行为,要及时管控处置,全力营造平稳和谐的舆论氛围。
老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3928006
附件:
营口市老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招生入学方案
营口市老边区教育局
2026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老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招生入学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单校划片”原则。根据实际,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和生源分配相对均衡配置原则,实行“学区制”。老边区各校划分严格按照《老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调整方案》(营边教[2019]38号)《老边区2024年营口实验教育集团学区调整方案》(营边教[2024]5号)等文件执行。
2.坚持居住地(房产证)、户籍“双统一、双对照”原则。
3.坚持“规范招生”原则。不得接收借读学生,新生学籍建立完毕后不得到其他学校借读。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予以纠正,同时,取消借读学生报考营口市高级中学和营口市沿海实验高级中学资格。
4.同时符合我区不同学校招生范围的学生,一经确认就读学校,原则上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就读。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1.适龄新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产证须地址相同。
2.适龄新生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户主为学生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同居住地(房产证持有人为学生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适龄少年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含50%)。如适龄新生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占50%,其共有产权人须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在同一地址,区教育局将视区内生源分布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等要求,中学生安排到辽宁营口英才实验学校(中学)、老边区实验中学或老边区柳树镇中学就学;小学生安排到辽宁营口英才实验学校(小学)、老边区育才小学或老边区柳树镇中心小学就学。
3.凡新生从出生开始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代同堂居住,房产证持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户口自出生就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上,中途无转入转出,可分配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产证所在学区就学。
4.凡在老边区辖区内具有个人住宅(以房产证为准)且持有我区居住证的农村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其入学可依据其提供的房产证按照所在学区分配学校;在老边区辖区内不具有个人住宅的农村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及不具有老边区户籍的外地城镇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凭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协议等材料,按相对就近原则,中学生安排到辽宁营口英才实验学校(中学)、老边区实验中学或老边区柳树镇中学就学;小学生安排到辽宁营口英才实验学校(小学)、老边区育才小学或老边区柳树镇中心小学就学。
5.已安置的动迁户子女,区教育局依据现地址的户口簿、房产证(进户通知单)、电费单及水费单等安排其就学。原地回迁尚未安置的动迁户子女,区教育局依据原地回迁安置协议、户口簿等安排其在原户籍对应学区就学。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
老边区小学新生报名时间(6月29日9:00—7月1日17:00)老边区初中线上报名(7月6日9:00—7月13日17:00)。
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此期间电脑登录“辽宁省教育厅”(网址链接:https://jyt.ln.gov.cn),点击辽宁省教育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教育入学“一件事”或手机登录“营畅通”,按照《教育入学报名攻略》进行网上申报,准确录入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号等学生基本信息,提交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回迁协议等相关证明)、出生证明、近期电费单和水费单等图片,还可视自身实际情况添加其他证明材料的图片。如确认申报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即完成报名工作。超出网上申报时间无法进行报名。
(二)审核录取
逐级对学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符合的招生政策及条件进行审核录取。
(三)“阳光分班”
1.均衡配备师资。在配置各班师资时,要充分考虑本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做到老、中、青教师相结合,普通教师与骨干教师相结合,学科力量强弱相结合,合理、均衡、有效地分配师资。班主任、科任教师人选及师资配备方案须由学校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2.严格分班程序。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家长代表等全程参与“阳光分班”监督。利用电脑分班程序,遵循按班级数量等分学生、各班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同、各班学生成绩总分基本相同的指令,当场生成各班级学生花名册并打印,装入档案袋密封。各学校组织各班主任抽取序号1—N,各班主任按照所抽取序号先后顺序抽取信封,即该班主任所任班级的学生花名册。抽取结束后,立即在学生花名册上注明班级序号、班主任姓名。同时将分班结果(包括班主任姓名、所任班级学生花名册)打印3份,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纪检科和各校留存1份,并由各校张榜公布。
3.人文关怀。新生分班时,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学生家长,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把其中一个孩子的名字录入系统进行分班,同胞的其他孩子可直接分配至同一班级。各学校将申请表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逾期未报的,将按正常程序进行分班。
4. 按照《关于印发<老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营边教发[2022〕32号)要求,老边地区适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参加“阳光分班”。每所学校新一年级和新七年级按照设置班级数30%比例(四舍五入)上报家长和社会关切度高的班主任教师名单,阳光分班之后(本学期)再转入的学生不再分到上述名单中班主任所在班级。阳光分班之后报名的学生,于8月末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并统一进行分班。后分班学生最先分入人数最少的班级;当人数最少班级出现人数并列时,采用抽签分班的方式,分配班级。确保新生入学分班阳光操作,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禁校内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