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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整改方案》14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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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4: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缓慢,全省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铁路运输比仅为45%,远低于国家80%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1、落实“三个台账”。2021年9月15日前做好信息核验,完成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摸底排查,形成企业名录台账;2021年9月开始名录企业运量统计,并进行运量分析,形成运量统计和运量分析台账。相关台账信息汇总后,按月反馈市督导部门。

2、加强部门协同联动。2021年9月底前,按照《关于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畅通明确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完善协调推进机制。

3、扎实推进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标。在“三个台账”基础上,会同企业制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公转铁”实施方案并报送市督导部门;督促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确保2022年底前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落实“三个台账”,并完成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摸底排查,形成企业名录台账,并进行运量分析,形成运量统计和运量分析台账。

2、已按照《关于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畅通明确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完善协调推进机制。

3、在“三个台账”基础上,已会同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公转铁”实施方案,并已督促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现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已达到80%。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9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15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营口市老边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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