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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边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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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背景

为解决基层政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26个领域为重点,并选取了100个县(市、区)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3号),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20〕20号),对全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为落实好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并结合老边区实际,经征求意见后形成了《老边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按照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和省政府部署,确保政务公开覆盖全市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具体任务

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区政府办和镇街基层政府编制完成县区、镇街基层政府两个层级的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 镇街基层政府、区直有关责任部门、相关驻区单位按照国务院部门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建立全市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

3. 区直有关责任部门、相关驻区单位建立我市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并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

二、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1.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部门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2.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各部门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3.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健全配套机制。

4.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镇街基层政府、营商部门要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进一步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5.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6.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镇街基层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

进度安排

一、工作任务部署阶段

2020年8月10日,召开培训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布置任务分工,将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分解至各镇街基层政府、区直相关部门和相关驻区单位。

二、工作任务开展阶段

8月11日- 31日,区直相关部门、相关驻区单位要在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详见附件1)的基础上,明确我区所涉及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的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等,有依据的对我区负责的内容进行梳理,并将梳理后的相关领域目录于8月31日前上报至区政府办公室。

9月1日- 20日,区直相关部门、相关驻区单位指导镇街基层政府编制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界定哪些领域需要镇街基层政府公开,以及每个领域需要公开的事项。

9月1日- 20日,镇街基层政府在区直部门、驻区单位的指导下,编制完成相关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于9月20日前上报至区政府办公室。

镇街基层政府在区直部门、驻区单位的指导下,编制完成相关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上报至区政府办公室。

三、国家标准落实阶段

2020年10月15日前,编制完成我区相关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通过各地区政府网站对外集中公开,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四、工作试点开展阶段

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我区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印发。

五、成果推广转化阶段

2022年6月底前,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行验收,2022年底前形成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在全区推广。

相关文件:营边政办发〔2020〕6号:老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解读单位:老边区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办公室

解读人:郑刚

解读电话:0417-387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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