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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我市进入伏季休渔期

来源:营口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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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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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中午12时起,我市正式进入伏季休渔期,除钓具外禁止所有作业类型进行捕捞生产作业。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规定,今年我市沿海各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辽河休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全市共确定16个港湾和码头为渔船重点停泊区,在光辉渔港码头,记者看到,不少渔民正忙着在岸上整理渔网。渔民们表示,渔民和渔船经过几个月的捕捞生产,已经尽显疲惫,趁着休渔期,正好可以对渔船进行维修和保养,以便休渔期结束后再度出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规定,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同时所有用海养殖公司、养殖户按规定要求管理好自己的养殖渔船。特殊经济品种(海蜇)专项捕捞,按农业农村部通告具体时间进行。

伏季休渔期间,我市将严格落实海洋和辽河流域休渔禁渔制度,实行“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确保所有应休渔渔船一律按时进港停泊休渔。实施“依港管船”“定人联船”掌握伏休期每条渔船动向,开展违规禁用渔具清理整治行动与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行动。同时组织渔政、海警、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严格执行“海查陆处”规定。

市领导高洪涛、代萍就伏季休渔期间管控工作和打击偷捕行为等到鲅鱼圈珍珠湾渔港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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